刘元琳,女,1952年8月出生,大学学历,1976年毕业于陕西省中医学院,在校期间曾担任校团委委员,1983年至今在陕西省保健局工作,担任陕西省卫生厅党组成员、陕西省保健局局长,陕西省医学会副会长,负责全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,2012年改任陕西省卫生厅巡视员。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卫生厅先进工作者,2005年受到中央保健委员会表彰,被评为全国“中央保健工作先进”个人,2011年被省妇联授予陕西省“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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